编号:20200045
建 设 工 程
竣 工 规 划 条 件 核 实 意 见 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和《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依照《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经对本项目进行规划条件现场核实并提出整改意见。建设单位已根据整改意见整改落实,基本符合规划条件。现特发此规划核实意见书,未取得本规划核实意见书,建设单位(个人)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个人):福建省旷野食品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名称:福建省旷野食品有限公司(果蔬脆片加工迁建项目)粗加工车间(一期)工程
建设地点:双岳工业项目集中区Y-Z-3地块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粗加工车间(一期):层数地上3层,高度12.65m,占地面积876.53㎡,建筑面积2104.60㎡,计容建筑面积2104.60㎡。
竣工规划条件核实意见:经现场竣工测绘及勘验核查,粗加工车间(一期):层数地上3层,高度12.35m,占地面积862.63㎡,建筑面积2011.98㎡,计容建筑面积2011.98㎡。该项目总平面布局、建筑层数、高度基本按图施工。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同意建设单位对该工程项目组织竣工验收。
beat365网页登录_365bet官网备用网站_365betvip自然资源局(公章)
2020年9月28日
本规划条件核实意见书一式五份,四份发送建设单位(个人),一份由建设单位(个人)签收后自然资源局存档。
建设单位(个人)签收: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