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分规则》结合了“两书”管理制度,覆盖检察机关“三类人员”,以“定量为主、定性为辅”为考核指标设置原则,将原本较为笼统、原则的德、能、勤、绩、廉考核内容赋予分值、予以量化,使考核结果更加直观、透明。
该规则的制定实施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绩效评价和干部考核的重要指示精神和践行高检院《检察人员考核工作指引》的重要体现。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彭积县同志多次强调,要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将考核作为奖优罚劣的“风向标”和“指挥棒”,激发检察干警的内生动力,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