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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ND08107-1100-2017-00013 文号 鼎公综〔2017〕128号
        发布机构 beat365网页登录_365bet官网备用网站_365betvip公安局 生成日期 2017-07-24
        索 引 号 ND08107-1100-2017-00013
        文号 鼎公综〔2017〕128号
        发布机构 beat365网页登录_365bet官网备用网站_365betvip公安局
        生成日期 2017-07-24

        beat365网页登录_365bet官网备用网站_365betvip公安局关于印发《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考核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7-2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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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农村派出所(边防所)、交警大队:

          按照《全市公安机关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鼎公综〔2017〕40号),现制定《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抓好各项措施落实。

          有关工作情况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联系市局交警大队。联系人:黄周勇,联系电话:13459398599。

          beat365网页登录_365bet官网备用网站_365betvip公安局   

          2017年7月24日  

          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考核办法

          为指引全市公安机关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有序进展,并取得实际成效,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由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法超任组长、交警大队大队长缪佛宁为任副组长,交警大队其他班子成员及各农村派出所(边防所)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挂靠交警大队,由交警大队副教导员黄周勇任办公室主任。

          二、安全形势(35分)

          (一)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20分)。相比2016年同期以及前三年平均数,两项下降得20分,下降一项得10分,两项均未下降不得分。

          (二)较大事故起数(15分)。发生1起(含)以上不得分。

          (三)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或者在厦门会晤期间发生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本项不得分。

          考核方法:通过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统计。

          三、清查隐患(25分)

          (一)建立重点企业、驾驶人、车辆、道路隐患清单(1分,3月底前完成)。其中一项未落实扣0.5分。

          (二)集中排查清理重点驾驶人安全隐患(4分,8月底前完成)。

          1.大型客车、校车驾驶人审验率(1分)。99.5%(含)以上得1分,每少1%扣0.2分。

          2.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审验率(1分)。99%(含)以上得1分,每少1%扣0.2分。

          3.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换证率(1分)。99%(含)以上得1分,每少1%扣0.2分。

          4.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满分学习率(1分)。99.5%(含)以上得1分,每少1%扣0.2分。

          考核方法:通过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统计。

          (三)集中清除重点车辆隐患(11分,8月底前完成)

          1.实现大型公路客车、大型旅游客车、危化品运输车、校车检验率达99.5%,“营转非”大型客车检验率达98%(6分)。一类不达标扣1.2分。

          2.重中型货车检验率达90%、注销率达99%(2.5分)。每项少1个百分点扣0.5分。

          3.五类重点车辆注销率达100%(2.5分)。有一类不达标的扣0.5分。

          考核方法:通过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统计。

          (四)集中清除道路安全隐患(9分,7月底前完成)

          列入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隐患路段整治任务(9分)。全部完成得9分,完成85%(含)以上扣3分,完成70%(含)至85%的扣6分,完成70%以下本项不得分。

          考核方法:实地检查或核查各地上报数据。

          四、违法治理(30分)

          (一)集中整治交通违法(16分)

          1.查处“五类十项”严重交通违法情况(5分)。查处总量同比上升10%(含)以上,得5分,未达要求扣5分。

          2.组织开展“夜查”行动(5分)。全省7次“夜查”行动期间,醉驾毒驾、酒驾、涉牌涉证严重违法查处总量较2016年日平均值上升30%(含)以上,得3分,未达30%扣3分;第二阶段全市“夜查”行动7次、第三阶段各地自行组织至少8次,达到次数得2分,每少一次扣0.5分。

          3.组织开展货车专项整治(3分)。货车超速及违反禁令、信号灯等违法查处总量同比上升10%(含)以上,未达10%扣2分;货车超载30%以上查处量达去年同期查处量80%以上,未达80%扣1分,具体违法代码详见附件。

          4.组织开展摩托车专项整治(5分)。摩托车超员、涉牌、涉证、不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等违法查纠总量同比上升10%(含)以上,未达10%扣5分;具体违法代码详见附件。

          考核方法:通过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统计、实地检查或核查各地上报情况。

          (二)强化缉查布控(14分)

          1.通过集成指挥平台查获假套牌、逾期未报废、凌晨2点至5点继续上路行驶营运类客车、交通事故肇事逃逸车辆的查获数占相应违法现场查处总量的比例(5分)。基本分3分,按基本分乘以权重值(各地占比与全市平均占比的比值)计算得分。

          2.通过集成指挥平台查处逾期未检验、无牌车、驾驶人驾驶证异常、现场超速违法行为,查获数占现场查处总量比例(4分)。基本分2分,按基本分乘以权重值(各地占比与全市平均占比的比值)计算得分。

          3.通过集成指挥平台完成省厅交警总队及市局交警支队部署查缉的假套牌、报废等重点车辆查获任务,任务完成数占任务车辆在辖区预警总数的比例(3分)。基本分1分,按基本分乘以权重值(各地占比与全市平均占比的比值)计算得分。

          4.省际卡口、所有的市际卡口、分流管控点的重点卡口的黑名单率(2分)。黑名单率为0得2分,0-5%得1.8分,5-10%得1.6分,10-15%得1.4分,15-20%得1.2分,20-25%得1.0分,25-30%得0.8分,30-35%得0.6分,35-40%得0.4分,40-45%得0.2分,45%以下得0分。

          考核方法:通过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统计。

          五、宣传发动(8分)

          (一)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加强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宣传,及时发布和解读交通安全管理政策,每月至少1次开展媒体专题(栏)报道(2分)。每少一次扣0.2分。

          (二)每月至少2次通过新闻媒体和“双微”平台集中公布一批严重违法的五类重点车辆驾驶人、终身禁驾名单,曝光主体责任不落实的运输企业(2分)。每少一次扣0.2分。

          (三)每月至少2次依托手机短信平台开展针对客运班车、旅游包车、危化品运输车、农村面包车、校车等重点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和警示提示(2分)。每少一次扣0.2分。

          (四)加强农村地区交通安全视听宣教,落实村级广播室每周至少开展1次交通安全广播,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前播放交通安全宣传视频和安全提示(2分)。每少一次扣0.1分。

          考核方法:核查各地上报和媒体报道情况,通过网络随机抽查和实地明查暗访。

          六、扣分项

          (一)乡镇或街道辖区发生2起(含)以上一次死亡2人以上事故的,提请当地县(市、区)道安领导小组约谈乡镇或街道主要领导。未约谈的每次扣2分。

          (二)联合相关部门,对安全隐患突出、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责任事故的运输企业进行约谈。未约谈的每次扣1分。

          (三)被省政府安办、省道安办、公安部、市政府安办、市道安办、省公安厅等上级部门通报问题的。每次扣1分,最多扣3分。

          (四)未按时上报任务清单、进展情况、总结及整改报告等材料。每次扣0.2分,最多扣2分。

          (五)无证驾驶当事人行政拘留数占涉证交通违法总数的比例。未达3%(含)以上的,扣2分。

          七、相关说明及要求

          (一)总分为100分,除扣分项外,各个项目扣分以基本分为基数,扣完为止。未明确具体时间的,统计时间为1月至10月底。相关项目存在弄虚作假的,不得分。

          (二)各地应于每月1日17时、14日17时前将体现考核内容的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市局交警支队,每月14日17时前加报“夜查”行动的部署情况及战果。报送方式:市局办公室FTP://10.135.137.17/交警大队/秩序办公室/ “2017年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文件夹。

          附件:货车、摩托车违法查纠项目及代码

          货车、摩托车违法查纠项目及代码

          一、货车违法查纠项目及代码:

          1.超载:13421、13422、13461、13462、16371、16372、16391、16392;

          2.超速:13502、13512、1629.1、1631.1、16331、16332、16351、16352、17231、17232、17251、17252、17271、17272、17291、17292;

          3.违反禁令、信号灯:13441、13442、16251、16252;

          二、摩托车违法查纠项目及代码:具体项目分别为超员、涉牌、涉证、不按规定戴安全头盔,违法代码参照宁德市公安局关于印发《2017年县级公安机关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查纠工作考评细则》的通知(宁公综〔2017〕8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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